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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闻 粤港澳在线 2025-03-15 1248浏览

黑龙江大庆市业诉环保补偿文件未执行,上告无门

大庆市中桥小区业主代表要求解决高铁建设环保补偿问题

近日,大庆市萨尔图区中桥小区业主代表王恩友向黑龙江省政府提交申请,要求撤销大庆市政府2024年12月9日作出的《庆政信复字(2024)51号信访复核意见书》,并依法落实中桥小区1-1、1-2号楼商服(门市房)的道路畅通及环境污染补偿款252.3万元。此事件源于哈齐高铁建设对中桥小区业主生活的影响,已持续十多年。

事件背景;高铁建设引发居民生活问题

中桥小区始建于2000年,原为哈尔滨铁路局福利住房,共有9栋6层住宅楼。2013年,哈齐高铁建设占用小区部分土地,拆迁了3栋楼,剩余6栋楼中,1-1、1-2号楼因距离高铁外沿垂直距离4.1米,业主长期受到噪音、环境污染及道路通行不便的困扰。2018年高铁通车后,环保部门向国家环保督察组汇报,监测数据显示,小区噪音严重超标,昼间达71.7分贝,夜间达72.1分贝,远超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(昼间60分贝,夜间50分贝)。占用小区通道(4米为征地红线)。

业主诉求:补偿问题久拖未决

2018年6月,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曾亲自听取业主代表王恩友等人的诉求,并指示大庆市政府牵头解决补偿问题。省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案件几次协调,高铁和大庆市政府最终达成共识。经代表签字同意于2019年以大庆市政府发布《庆政函(2019)22号文件》,明确了对中桥小区1-1、1-2号楼的挡光和噪音补偿标准并向全体业主进行传达,其中商服补偿金额为252.3万元。2021年6月在省委书记张庆伟的督促下,大庆市政府与省高铁公司形成会议纪要,高铁复函重申各占50%,由高铁公司出资400万元,不足部分(近400万元)由萨尔图政府承担。然而,业主反映4年过去大庆市(区)政府在后续处理中未按会议纪要执行。且信访处理及复查复核意见书存在篡改会议纪要内容、混淆事实,断章取义。至今为止,没有任何文件否定22号文件,更没有商服不给补偿的具体条款等问题。

业主申请:要求撤销复核意见书

王恩友在申请中指出,大庆市政府的复核意见书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,且未按省联席会议文件及会议纪要落实补偿款项。业主要求省政府依法履行执行22号文件及会议纪要(复函),并尽快落实252.3万元补偿款。此外,业主还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,包括《住宅设计规范》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等,证明1-1、1-2号楼的12层商服部分属于住宅,享有与其他业主3456层同等的补偿权利。

业主呼吁:依法解决,维护社会稳定

王恩友表示,中桥小区65户业主希望省政府领导依法审视此案,调查实际情况,按文件规定尽快落实补偿款项252.3万元,解决这一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。居民引用《庆政函(2019)22号文件》中的表述,呼吁大庆市政府“担负起属地责任,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这一群体问题解决的后续工作”。

目前,该事件后续进展备受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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